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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劉桂芳

    由於學法不深,不能真正在法上認識,自己做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法的事。在99年7.20以後,江澤民等邪惡之徒迫害法輪功,公安局對大法弟子進行抓捕等,由於自己沒把握好,沒過好關,當公安局問我煉不煉時,我說了一次“不煉了”。

    聲明把以前我說的不符合法標準的立即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,堅定地維護大法,要向更多的人講清真相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11月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4/2026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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