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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逢全 由於怕心,99年7.20時,派出所惡警到家要我身份證,我當時就說自己“不是大法弟子”。現在,我很後悔。這麼好的大法我還要接著修。聲明:我說過的違背大法的一切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3/1219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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