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羅淑珍
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表示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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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明日期:2006年2月5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3/1219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