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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艷慧 我於2001年被邪惡抓進教養院,由於學法不深,正念不強,在人心的帶動下、變異思想的誤導下,讓舊勢力鑽了空子,寫了“保證書”、“悔過書”、“揭批書”等書面材料。我於2003年被放了回來,回來後,不是真正靜下心來不帶任何觀念的學法,而是帶著邪悟的思想牴觸三件事,越走越邪,與大法背道而馳,交大法書,燒大法書,並接受流傳的亂法的東西。一步步已分不清自我,把思想業、變異的思想當成了真正的自己,不知不覺的走到了非常危險境地。我在師父洪大慈悲的感召下,在同修的幫助下,終於醒悟過來,從新走上了大法修煉的路。聲明我所寫、所說、所做的違背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4/1220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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