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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玉霞 我修煉法輪大法多年,但常人心未去,在99年7月20日之後,由於怕心很重,在共產邪靈猖獗之時,怕進洗腦班,做出了損害大法、對師父不敬的事情來,曾在派出所違心的寫了“不修煉”和“反×教”的保證書。這是對大法的不正信,用常人心對待修煉、對待大法。我悔恨,我對不起師父對我的苦度,我決心回到修煉的正路上來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,做個真正的大法弟子。我聲明過去違心寫的“保證書”作廢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4/1220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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