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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水清 2005年3月22日,我被派出所非法綁架到看守所進行迫害,後把我押送到洗腦班進行洗腦,再把我轉到勞教所繼續迫害,從精神上摧殘,我配合了邪惡。給大法造成損失。嚴正聲明:我在洗腦班、勞教所裡所做的、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6/12218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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