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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羅玉華 我今年59歲,於98年喜得大法。2000年5月13日,我和同修一起出去證實大法,被邪惡非法綁架,邪惡之徒強迫我在非法拘留證上按了手印;同年10月28日又被邪惡非法綁架,在邪惡強迫下寫了“悔過書”;剛過三天又被邪惡非法綁架,在邪惡強迫下,在邪惡寫的“悔過書”上簽了名;2001年7月,邪惡找到我家,我回答邪惡說“我沒煉了”,並被強迫在邪惡的非法審訊材料上蓋了章。今嚴正聲明:六年以來所寫、所做、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堅定的做好三件大事,越最後越精進,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7/12218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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