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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連香 我於九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功,自得法後始終按照一個煉功人的標準要求自己,在工作中一致得到大家的好評。在去年十月份給世人講清真像時被抓進看守所,在單位的壓力和家庭的逼迫下,寫了悔過書,還上了電視,給大法抹了黑,也給自己的修煉留下了污點。事後我深感後悔,特此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一切均作廢。 今後一定按照師父的要求,堅修大法,做一個真修弟子。 法輪大法是正法,還我們師父清白!!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16/908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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