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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秋丹 2005年4月,市“610”辦公室讓各單位報大法修煉者名單,辦洗腦班。有一天單位處長找我談話說:“我向單位反映你已經不煉法輪功了,如果保衛處找你,你也這樣說,咱倆口徑一致,就不會把你送進洗腦班了。”當時我默認了。還有一次,派出所到我家搜大法書,我也說過“不煉了”。嚴正聲明:以前我說的、寫的、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8/12231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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