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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劉長旭

    我是98年學法的。由於對法領悟的淺,所以在證實法的過程中走了太多的彎路,給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。我在99年7.20進京護法時,被邪惡鑽了我有怕心的空子,結果,我稀裡糊塗的寫了所謂的“保證書”、“悔過書”,並且被派出所惡警勒索了100元錢,這對於我的貧困的家庭是個不小的打擊。之後在瀋陽上大學時,由於我不想放棄修煉“真、善、忍”,開學僅僅兩三個月就被無理的強迫退學,回家後,惡警如惡犬一樣以所謂的反彈罪名張口就要5000元錢,否則就像殺死一只小雞兒一樣把我送進去(所長語),在熟人的說情下,惡警最終勉強答應我家交2000元錢,我媽火急的借遍了整個村子,才湊夠,雖然當時我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聲稱不放棄大法,但惡警拿到了錢,馬上放我回家了。2000年,我在上大學期間,因為我進京證實大法,被惡黨關進看守所。由於我自己的執著和舊勢力的引誘迫害,我做了最不好的事,罵了師父,出賣了大法。回到學校,因為脫離法了,邪悟已經佔有我,“保證”、“悔過”寫了一遍又一遍,也沒心思學習了。我內心知道我是離不開法的,我一遍一遍的找回自我,聲稱不放棄大法。最後,學校勉強以我違反了校規而強迫我退學。雖然,我現在才明白過來,但是我知道我以後如何去做。聲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。我要完全放下我的私,做好師說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9/12240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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