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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晏勝蘭 我1996年得法。99年7.20以來,縣政法委、610辦公室、鎮政府等單位不法人員,緊跟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,做了很多壞事。2005年11月16日上午九點左右,上述單位不法人員,又聽令於610辦公室指令,將我綁架到洗腦班進行迫害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在邪惡的壓力下,違心的寫了“三書”。出來後通過學法,深刻的認識到,這是對師對法不夠堅定的表現。在此我嚴正聲明:在洗腦班內所說、所寫的一律作廢。今後我要認真做好師父交給大法弟子的三件事,修好自己,助師正法,救度眾生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9/1224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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