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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翠珍 我96年得法。2005年11月16日,縣政法委、610頭子一夥八、九人闖入我家中,將我強行綁架到洗腦班進行迫害,由於自己意志不夠堅定,在那種非人的迫害和壓力下,做了對大法、對師父不尊敬的事。回來後自己非常後悔,通過學法和功友們的幫助,自己真正認識到對師對法還不十分堅定。在此嚴正聲明:在洗腦班所說、所寫的一律作廢。今後我決心做好師父交給大法弟子的三件事,走好最後的路,在助師正法中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9/1224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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