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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何果珍 我96年得法。得法後,精進實修,自己的身心都受益不淺。2005年11月16日,610不法人員將我綁架到洗腦班進行迫害,由於學法不深,經不住邪惡的恐嚇和壓力,違心的寫了“三書”。回家後,通過自己學法和功友們的幫助,深刻的認識到自己的所為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,我在此嚴正聲明:在邪惡的壓力下所說、所寫的一律作廢。今後我要修好自己,助師正法,救度眾生,做好師父交給弟子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9/1224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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