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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皮忠 我92年幸得大法。因中共政府不顧民意,踐踏公民信仰權利,非法取締法輪功,我與同修於2000年2月去北京上訪,而被當地公安非法拘留;同年7月因散發大法資料被再次抓捕,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。在監獄期間,在高壓迫害下神志不清寫了“三書”。在此,嚴正聲明:我所說、所寫的對大法不利的一切一律作廢。今後緊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11/1225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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