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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麗君 我於1997年3月有幸得法,走上了修煉路。1999年7.20以後,交了一本《轉法輪》。2000年10月,發真相資料,被惡人舉報,被非法抓到派出所,我說出了不該說的。2001年1月,我被押送到勞教所,由於貪圖安逸之心,明知故犯的接受了洗腦,醒悟後寫了“聲明”交給管教。現在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寫、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11/1225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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