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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素華 2004年12月15日,縣局和鄉派出所把我從家中非法抓走、關押在拘留所,派出所朝我女兒勒索五、六千元,因為沒有錢給,它們就把我非法教養一年。其間寫了“三書”。我對不起師父和大法。聲明:我所做的對師父和大法的不敬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從今以後緊跟師父,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11/1225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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