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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春蘭 2005年11月10日晚,我和老伴兒出去散發和粘貼真相資料,讓惡人看見報警,當場被非法抓走。在老師的呵護和點化下,第二天下午三時左右以“保外就醫”放回家。在被抓、被審期間,我們說了不符合大法的話。現在嚴正聲明:我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,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12/12260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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