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劉麗華
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特此聲明:彌補過失,跟師父一修到底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6年3月8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14/1227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