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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翠芬 2006年1月23日(陰曆)中午,惡警突然闖進我家,逼我寫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,在丈夫的連罵帶打下,惡警強行拉著我的手寫了“不煉功”的話,強迫我按手印。這是我不情願的,是惡警強拉著我的手做的,我對不起師父。現在我聲明以上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和按的手印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彌補我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15/12287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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