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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邢珍秀 在九月二十九日,我從外邊回來剛要進家,從後邊跟進了派出所的兩個人,到屋裡轉了一圈走了。第二天,其中一個又來了,手裡拿著一張紙,上面寫有甚麼東西,讓我簽名,我不簽,後來就讓我老伴(常人)替我簽了。今天嚴正聲明老伴替我簽的名作廢。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15/12287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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