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麗英 2001年2月,我愛人由於堅信大法被抓,當時孩子才1歲多。開始我覺的他沒有錯,就帶著孩子找單位,找市局去說理,時間一長,覺的自己帶著孩子很苦,非常希望丈夫能早點回家,加上父母給我施加壓力,讓我勸丈夫妥協、悔過,在邪惡的壓迫下,我以離婚相威脅。後來又被邪惡鑽空子,我做出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行為,還寫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所謂“思想認識”,給大法造成了損失,破壞了大法。在此,我嚴正聲明,過去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17/122879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