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娜 由於自己長期以來學法不認真,老被外來觀念所帶動,不能以修煉人的標準約束自己,在這次學校有關惡人要求籤字反對大法時,怕心作祟,還有要面子的心,在不清醒時簽了字,不僅讓邪惡鑽了空子,還害了那麼多同學。在此聲明在學校的簽字全部作廢。以後一定要加倍努力學法,彌補自己的錯誤,正念正行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17/122879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