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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再次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書珍

    我是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大法修煉者。2000年二月份因為進京上訪被非法判勞教一年,在被非法勞教期間被加期兩個月。我是在2001年初做錯的,在各種壓力、各種體罰的強行高壓下、邪悟的騙子欺騙我。在“洗腦班”裡,每天都被“包夾”看著,沒有一點人身自由,遭受體罰、挨打、挨電棍,受辱罵,蹲小號12天,每天24小時受體罰,後來72小時不讓睡覺。我們修的是“真善忍”,做好人,江澤民政府把我們抓到教養院是完全錯誤的。我強烈要求撤銷對我師父的通緝,還法輪大法清白。

    師父在《大法堅不可摧》中說:“作為大法弟子,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構成的,是最正的,只能去糾正一切不正的,怎麼能向邪惡低頭呢?怎麼能去向邪惡保證甚麼呢?即使不是真心的,也是在向邪惡妥協,這在人中也是不好的行為,神絕對不會幹這種事。”我要堅決聽師父的話,堅定的維護和證實大法、弘揚大法,收回我在教養院期間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“書面材料”(包括悔過、揭批、保證、現身說法、思想匯報等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)。“堅修大法心不動”,一修到底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,緊跟師父正法的步伐,法正乾坤,邪惡全滅。剷除邪惡,因為以前寫的聲明簡單,自己不滿意,現在希望能再次聲明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11月22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6/2039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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