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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蔣志芳 98年9月26日有幸得法,在短短三年多的修煉中,師父給了我很多,一言難盡。在99年7.20以後我就在家學法、煉功,曾經在師父的法像面前宣誓:“人頭落地我也要堅修大法緊隨師。”我曾經也做過一些大法工作,向親朋好友講真相,也帶著4歲的小孫女上京請願證實大法,後來被非法送到“洗腦班”,由於執著走錯了路,寫了“悔過書”,說了不該說的話,給大法抹黑。在“洗腦班”期間我做夢時見到師父,我低著頭不敢見師父,退到邊上藏著,師父還是面帶微笑走到我跟前,當時我傷心地痛哭。醒來後來悟到是師父為我承擔一切,我太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了。從“洗腦班”回去後,經過半年多痛苦的思索過程,向內心找,就是由於自己的執著太強,不能在法上認識法造成的。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,一律作廢。從新開始走好每一步,跟上正法進程,全面講清真相、正念清除邪惡,救度眾生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1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6/2039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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