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則珍 99年7.20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以後,我去省府上訪,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抓捕、關押4天,在高壓下我違心的說“不煉了”。我現在認識到自己錯了。現聲明: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從新修煉,堅信師父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18/123111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