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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振宇

    我在勞教所內被超期關押半年,在管教、隊長的電棍、狼牙棒等刑具的迫害和壓力之下,違心的寫了、說了所謂的“保證書、悔過書”等不符合煉功人心性標準的東西。走出勞教所之後,由於怕心不去,又在派出所等場合說了妥協的話,還把功友給的經文燒了。

    學了老師的新經文和在功友的幫助下,認識到了自己所犯的嚴重錯誤和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也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渡。現特此聲明:從99年7.20以後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煉功人心性標準要求的“保證書、悔過書”等一切統統作廢!同時也要加倍彌補自99年7.20以後自己由於有怕心所做的“交書、燒經文”等錯誤行為而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在以後的修煉中,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,嚴守心性,堅修大法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,在講清真像、揭露邪惡、救渡世人中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決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與苦渡,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!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11月1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6/2039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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