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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程有玉 我為了證實大法去北京,被邪惡迫害,進監獄被關押兩次,全身衣服被惡警扒光,被非法判勞教一年。因自己學法不深,有時做的好,有時做的不好,有時還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,對大法犯過罪,由於一時的糊塗,寫下了所謂“三不保證書”,還叫老伴把大法書交到勞教所,為了所謂“解脫”自己,甚至連師父都不尊敬了,一直走向邪悟,沒有自己的正念。但慈悲的師尊沒落下我,還在夢中點化著我:快看《轉法輪》啊,我看著師尊法像痛哭一場,師父給了我一切,我對不住師父,我一定要跟著師父走。聲明過去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對不起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19/1232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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