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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麗華 我在2002年一次發真相資料中被人舉報,抓到派出所,在嚴酷的審訊中,我因承受不住產生了怕心,從而把同修說了出來。事後我感到非常慚愧,悔恨自己為甚麼沒有放下生死。我知道給大法和同修造成的損失是無法彌補的。嚴正聲明殘酷迫害下所做的錯事作廢。師父慈悲一次次的給我機會,挽救我,我決不辜負師父對我的期望,努力抓緊做好三件事,抓緊彌補給大法、給同修造成的巨大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19/1232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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