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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瑞娥 我於2005年12月19日在同修家煉功時被非法綁架,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三天後,家人交了3000元錢後才被放出來。出看守所時,惡警強按著我的手按了手印。在此嚴正聲明:被迫按的手印作廢。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20/1232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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