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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建玲 99年7.20後,我曾經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,說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話。現嚴正聲明:我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堅信師父,堅修大法,聽師父的話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所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20/1232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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