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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靜元 我進京正法,被非法抓回當地看守所,由於法學的不深,執著心強,在邪惡迫害中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,現在嚴正聲明:自己所寫的“保證”和所有簽過的字,家人為我所寫的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,並且在以後修煉的路上要深入學法,走好穩健的每一步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1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6/2039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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