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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文珍 我於2006年2月12日被非法綁架到公安局,當晚說了兩句不符合大法的話。後在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期間,家人多次去勸阻我“放棄修煉”,叫我“保證”,如果我不寫他們就不走。我被迫向家人寫了“保證”。聲明:我的違背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21/1233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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