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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愛民 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精進,特別是在99年7.20以後,自己受邪惡無恥謠言的蠱惑,且人心太重,曾違心的在單位寫過“不修煉大法”的決心書。後因家人堅修大法被非法綁架,受怕心驅使,自己又違心的燒過寶貴的大法書。2004年,在家人的幫助下,我真的有幸又回歸到修煉法輪大法的路上,回歸到師尊慈悲的呵護中。在此我嚴正聲明:自己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定跟隨師尊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在修煉的路上勇猛精進,直至圓滿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22/12340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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