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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鄭玲 我是99年前得法的。99年7.20以後,我在邪黨迫害大法的形勢下,違心的向邪黨寫過“不煉功”的保證,說過、做過有損大法的言行,內心深處感到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。現嚴正聲明以前所說、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緊跟師父走證實大法的道路,做好三件事,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22/12340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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