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李志春
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6年3月6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23/1235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