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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光雲 我自九六年得法,學法煉功後身體好了,心性也提高了。九九年七二零邪惡迫害法輪大法,一連十幾天都叫我去村委,鎮委的好幾個人每天都逼迫我,大聲訓斥罵我,逼我交出大法書、寫“保證書”,當時因為學法不深,背叛了師父,寫了“不學法、不煉功”的三書,真是非常後悔。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一切“不學法、不煉功”的保證書、及所說過的對不起師父的話全部作廢。法輪大法好!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救度世人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24/12355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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