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鄭金志 我被惡警非法綁架到看守所,在惡警的威逼下,在邪惡的“保證三不書”上簽了名。出來後我被迫流離失所。今後做好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在此嚴正聲明:我在看守所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25/123650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