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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馮淑芳 7.20邪惡迫害初期,單位領導書記、主任找我談話,讓我寫“不修煉”的保證,我說:“我不會寫”,主任就不讓我上班,最後主任寫了一份讓我照抄交給書記,才讓我上班。現在我嚴正聲明當時我所說、所寫不符合大法標準的全部作廢。後來的迫害一直延續著,每次一到所謂的敏感時期,派出所就派人到我單位問我是否還在煉功,領導就說我“再不煉了”,然後通知我說如果有人問我煉不煉功就說“不煉了”,當時我沒反駁。後來通過學法我認識到這也是默認了邪惡。在此我嚴正聲明所說“不修煉”的保證全部作廢。從此與邪惡的舊勢力的黑手爛鬼徹底決裂,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10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26/1236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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