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秀蓮 2001年我被邪惡迫害,非法關押在看守所。2002年3月,被非法判勞教三年。其間邪悟了,配合邪惡罵師父和大法,幫助邪惡給別人洗腦,自己寫了“四書”,還代別人寫“四書”,害人害己。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,給自己留下了污點。在此聲明:我以前所做、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從今以後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27/123652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