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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希娥 2005年11月26日晚,遭壞人舉報被邪惡非法綁架。我在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,因怕心,順從了惡人,並在“遵守監規、交五仟元罰款”等邪惡規定上違心的按了手印。做了對不起師父、有損大法的事。現在嚴正聲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2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27/12365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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