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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枝花 在江澤民邪惡集團高壓迫害大法時,因學法少,怕心重,我的領導到我家兩次逼我寫“保證”,我家人簽名。我自己還自動把掛在牆上的師父的法像和煉功帶給毀了。我做了對不起師父的大錯事,我一直很恨我自己,覺得自己可恥,我很痛心。我現在要挽回對師父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,“助師世間行”,“圓滿隨師還”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6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7/2045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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