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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俊軒 99年7月20日邪惡對大法開始迫害後不久,我將自己手抄的《轉法輪》和經文交給了本單位保衛科,還扔了兩盒煉功磁帶,燒了幾本心得交流體會。後來在被惡警非法關押放回後,因怕邪惡再次抄家,將家中存放的一張師父教功的光盤和幾份真相資料毀了。深感對不起大法,對不起師父。現在鄭重聲明:我做的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29/12388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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