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肖維芬

    2000年∼2001年我妹妹(大法弟子)被非法抓走,惡警用假善來欺騙我,讓我作偽證,證明我妹妹有精神病就不判刑、勞教,否則要判幾年。我違心的作了二次偽證,做了不應該做的事,給大法抹了黑。嚴正聲明:我以前作的二次偽證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2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29/123881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