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開芝、劉德萬、劉萬翠 2001年11月份,我們被邪惡非法綁架到派出所並押送到洗腦班,被邪惡強迫說了、寫了對大法和師父不敬的話。聲明:我們被邪惡強迫的所說、所寫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3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10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29/123881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