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林家華、劉艷榮 1999年∼2000年,老伴到北京上訪,被北京公安非法截住,通知派出所接回。在我去派出所接人時,它們要我寫“擔保書”。到家後,戶籍又叫寫“保證書”。聲明:我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起作廢。洗刷污點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30/123988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