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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洪全 我於96年5月有緣得大法。7.20邪惡非法迫害法輪功開始後,我被邪惡非法綁架到黨校接受強行洗腦迫害,寫了“保證書”。在此後就不間斷遭到公安、派出所惡警及上級單位的監控、跟蹤、上門干擾等迫害,失去人身自由長達兩個多月後,又被非法關入看守所16天。2000年2月27日我衝破惡警的監控、跟蹤、堵截去北京天安門打橫幅,證實大法,再次遭到迫害,非法勞教兩年,由於自己法理不明和人的根本執著放不下,走錯路,做出了一些違背大法的事,給大法造成了很大損失。通過學法,認識到了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責任和使命,深知大法修煉的嚴肅性,只有走好師父安排的路,才能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。在此,我嚴正聲明: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,成為師父的合格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31/1240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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