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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瑞娥 我於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,身心受益。1999年7.20以後,邪惡舖天蓋地迫害大法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不能在法理上認識法,向邪惡交了大法的書並說過不該說的話。通過學法以及和同修交流,悟到那些行為是不符合大法的。在此聲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。我決心認真學好法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堅信大法,堅修到底,不辜負師父的救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31/1240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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