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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效超 我於2001年底被邪惡非法綁架,強判三年有期徒刑。在監獄時所寫的一切“思想認識”都是被迫而寫的,至今想來萬分內疚。今天我嚴正聲明:過去在邪惡環境下所寫、所說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論全部作廢。努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3/31/1240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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