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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 明

    聲明人:朱萬英

    我於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,通過修煉大法,以前的病都去掉了。並且明白了許多法理和如何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的道理。可99年以來江澤民政府無理取締法輪功,我怎麼也理解不了:一部教人向善,教人按“真、善、忍”做好人的書,怎麼不讓學呢?想到北京向政府說句真話。可還沒等說呢,只是在警察詢問時說了一句“煉法輪功”,就被推上車押回本地,非法勞教二年。現在我聲明:以前我所說過的對大法、對師父不利的話和所寫的所謂的“保證”、“決裂”、“悔過”以及揭批等全部作廢!我要堅定修煉法輪大法,證實大法,講清真相,救渡世人。同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10月2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8/2053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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