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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淑香 我在2000年11月8日∼15日被非法抓捕,後來被邪惡非法綁架到看守所。此後被釋放時我被迫簽了字。現在聲明:我所寫的對師父和大法不敬的話一律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4/2/12421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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